法界

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法界梵语धर्मधातुDharmadhātu),佛教术语,是由组成的复合字。随经典和教派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含义:

  • 在《杂阿含经》中,法界意指缘起缘生法的真实样貌[1][2]
  • 大乘佛教中,法界指诸法真如的界限或功能差别,又名“法性”、“实相”等,菩萨破参明心证知了法界实相的缘故,出生了般若的智慧,以菩萨四摄法摄受众生,自利利他,福慧圆满俱足,最后成就佛菩提道[3]。其含义多重,《华严经》对于法界概念进一步加以推展,成为大乘佛教重要理论概念之一。

四法界

华严宗把法界分为四种,即为事法界、理法界、理事无碍法界、事事无碍法界,所谓四法界。四法界由不同层次的认识而进入,其中事事无碍法界是佛智的表现。

就“事”解释,则“法”指一切诸法,即是世间万物。“界”者,意为“分界”。万物因各有体性,分界不同,故名为“诸法的界限”,即指现象界。就“理”而言,则真如之理性、诸法之实相,名为“法界”,与真如、法性、实相、实际等概念同体异名,意为超越言表、横恒万事万物之中的绝对实性,即是指实相界[4]。“法界”的概念又同时包括二者。故其用法复杂多样,需针对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释义

  • “事法界”,是说一切众生色心诸法,一一差别,各有分齐,故名为“事法界”。所指的即是现象世界。一切有生有灭有差别的事物现象,无论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全统摄于事法界之中。
  • “理法界”,是说一切众生色心等法,虽然有差别,而体性为一,同于一理,故名“理法界”即是无差别性的宇宙真理,也就是真如、佛性、法性、实相等。
  • “理事无碍法界”是指实相之理由事而显,千差万别的事物则由得理而成,理事交融,互为依缘而不为障碍,故名“理事无碍法界”。也就是说,事法界有差别性,理法界无差别性,有差别性是假的幻影,无差别是真的实相,真假即相即相入,圆融无碍,不可互离,所以叫理事无碍法界。
  • “事事无碍法界”,是说一切有分齐的事法,表面上看虽然有差别,而从一心所显这一角度来看,则性质为一,故能称性通融,一多相即,大小互融,重重无尽,故名事事无碍法界。也就是说,既然一切事物现象多是假的,只是心的产物,那么大小高下等差别就毫无意义,可以随心所欲,事事圆融,无穷无尽。

参见

参考目录

  1. 《杂阿含经》卷12〈296经〉:“云何缘生法?谓无明、行。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来自所觉知,成等正觉,为人演说,开示显发,谓缘无明有行,乃至缘生有老死。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来自觉知,成等正觉,为人演说,开示显发,谓缘生故,有老、病、死、忧、悲、恼、苦。此等诸法,法住、法空、法如、法尔,法不离如,法不异如,审谛真实、不颠倒。如是随顺缘起,是名缘生法。谓无明、行、识、名色、六入处、触、受、爱、取、有、生、老、病、死、忧、悲、恼、苦,是名缘生法。”
  2. 《法蕴足论》卷11〈缘起品〉:“苾刍当知,生缘老死。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缘起,法住法界。一切如来,自然通达,等觉宣说,施设建立,分别开示,令其显了:谓生缘老死,如是乃至。无明缘行,应知亦尔。此中所有法性、法定、法理、法趣,是真是实,是谛是如,非妄非虚,非倒非异,是名缘起。”
  3. 《大方便佛报恩经》卷第七 亲近品第九:“复次,菩萨知恩报恩,成就智慧,破坏无明,庄严菩提,以四摄法摄取众生。为菩提道,修行智慧,以知法界故,受身安乐,是名自利。能发众生世间之事及出世事,是名利他。能坏烦恼智慧二障,是名大果,是名知恩,是名报恩。菩萨智慧四事不可思议。”
  4. 《父子合集经》卷20 佛云︰“大王,何谓佛法?一切诸法皆是佛法。”时净饭王闻是说已,白言︰“世尊,若一切法皆佛法者,一切众生皆应是佛。”佛言︰“大王,众生不住颠倒见者即是佛也。大王,所言佛者,或名真如,或名实际,或名法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