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陕苏区红军石刻标语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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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点 | 四川省巴中市 |
地点 | 四川省巴中市 |
时代 | 1933-1935年 |
编号 | 452 |
登录 | 2012年7月16日 |
巴中红军石刻标语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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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点 |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 |
地点 |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 |
时代 | 1933~1934年 |
编号 | 1986 |
登录 | 2013年3月5日 |
川陕苏区红军石刻标语群位于四川省巴中市,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1933-1935年。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2013年3月5日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归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通江红军石刻标语群[2]。
简介[3]
川陕苏区红军石刻标语群位于川北、川东北、川西北、陕南等广大区域,分布面积5万多平方公里,现存石刻标语2000余幅。巴中市为川陕苏区的首脑机关所在地和中心区域,市境所辖的巴州、通江、南江、平昌境内,现存不可移动红军石刻标语共168处394幅,其中规模较大,内容丰富,雕刻精湛,保护完好的不可移动红军石刻标语共53处159幅。1932年12月至1935年3月,红四方面军在川北陕南创建了以通、南、巴为中心的川陕根据地,拥有24个市、县苏维埃政权,军队发展到5个军8万余人,地方武装10余万人。红四方面军成立各级“塞字队”,陈昌浩、张琴秋、李先念、傅钟、朱光、刘瑞龙、廖承志、魏传统等亲自起草和书写宣传内容,在山崖、渡口、墓碑、石碑、牌坊、房基石、磨盘、水缸等载体上广泛凿刻文献、标语、对联。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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