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红军石刻标语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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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陕苏区红军石刻标语群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点四川省巴中市
地点四川省巴中市
时代1933-1935年
编号452
登录2012年7月16日
巴中红军石刻标语群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点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
地点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
时代1933~1934年
编号1986
登录2013年3月5日

川陕苏区红军石刻标语群位于四川省巴中市,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1933-1935年。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2013年3月5日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归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通江红军石刻标语群[2]

简介[3]

川陕苏区红军石刻标语群位于川北、川东北、川西北、陕南等广大区域,分布面积5万多平方公里,现存石刻标语2000余幅。巴中市为川陕苏区的首脑机关所在地和中心区域,市境所辖的巴州、通江、南江、平昌境内,现存不可移动红军石刻标语共168处394幅,其中规模较大,内容丰富,雕刻精湛,保护完好的不可移动红军石刻标语共53处159幅。1932年12月至1935年3月,红四方面军在川北陕南创建了以通、南、巴为中心的川陕根据地,拥有24个市、县苏维埃政权,军队发展到5个军8万余人,地方武装10余万人。红四方面军成立各级“塞字队”,陈昌浩张琴秋李先念傅钟朱光刘瑞龙廖承志魏传统等亲自起草和书写宣传内容,在山崖、渡口、墓碑、石碑、牌坊、房基石、磨盘、水缸等载体上广泛凿刻文献、标语、对联。

注释

  1.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2012年7月16日
  2.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13〕13号,2013年3月5日
  3.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四川省文物管理局,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