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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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监察委员会


合署办公 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要领导
主任 陈国猛
副主任(2) 宋 健陈笑波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组织上级机构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 省级国家监察机关
行政级别 副省级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监察委不设党组
联络方式
海南省监察委员会
 实际地址 中国海南省海口市
 邮政编码 570100
对外官网 官方网站
机构沿革
被接替者 海南省监察厅

海南省监察委员会,简称海南省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的省级地方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1]

历史沿革

2018年2月1日上午,海南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2]

机构设置

  • 办公厅
  • 组织部
  • 宣传部
  • 调研法规室
  • 党风政风监督室
  • 信访室
  • 案件监督管理室
  • 第一至第七监督检查室
  • 第八至第十三审查调查室
  • 案件审理室
  •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审计处)
  • 机关党委
  • 老干部工作处
  • 保密办公室

历任领导

第六届人大
  • 任期:2018年1月31日-
  • 主任:蓝佛安(2018年1月31日[3]-2021年6月1日) 陈国猛(2021年6月1日[4]-)
  • 副主任:刘登山(-2021年3月23日)、宋健陈笑波
  • 委员:郭钊(-2019年11月29日)、符鸣(-2019年11月29日)、贺敬平(-2019年11月29日)、陈集文(-2020年12月2日)、王东(-2021年3月23日)、杨剑华(2021年3月23日-)、周建成(2021年3月23日-)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