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行政區劃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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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行政區劃沿革,主要講述民國時期地方行政制度的變遷過程。

軍政府時期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爆發,次日湖北軍政府成立。七個星期之內,湖南陝西江西山西浙江江蘇貴州安徽廣西福建廣東等省紛紛響應,陸續宣佈脫離清政府獨立,並依據《中國同盟會革命方略》的規定成立全省性的軍政府[1]。今上海重慶兩地則在境內則設立獨立的軍政府,並不受本省軍政府的領導。內地十八省只剩下甘肅河南直隸三省效忠清政府。由於起義各省尚未成立起全國性的中央政府,因此各省的地方行政區劃由各地方軍政府自行制定。

北洋政府時期

南北議和後,清遜帝溥儀於1912年2月正式退位,中華民國獲得統治中國的法統,並繼承全部清朝領土,新的中央政府——北京臨時政府組建。次年(1913年)1月8日,新政府公佈《劃一現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廳組織令》、《劃一現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廳組織令》、《劃一現行各縣行政官廳組織令》(以下統稱「劃一令」),5月又公佈《省官制》、《道官制》、《縣官制》,將清代的直隸州、直隸廳及州、廳全部改編為「縣」、確立了省、道、縣三級行政區制度[2]

民國三年(1914年)1月,大總統袁世凱批准內務部《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在全國範圍內,對重複縣名進行了大調整。8月28日,北洋政府在全國各地設置了93個「」,分為繁要缺、邊要缺、繁缺、邊缺、要缺、簡缺共6類三個等級。其中「繁要缺」是駐紮在省會的首道,地方形勢緊要,政務繁雜的道;「邊要缺」是地處邊陲,形勢緊要的的道;「繁缺」是轄縣較多、財政情況良好的道;「邊缺」是邊境地區或重要行政據點;「要缺」是境內轄有重要商埠的道;「簡缺」是轄縣較少、事務較簡、財政情況不佳的道。京兆地方及稍後設置的東省特別行政區,因政區特殊,均未設道。又熱河,察哈爾,綏遠,川邊特別行政區因縣級政區較少,均只各設1道。各省一般平均在3~4道,僅甘肅及黑龍江省最多,皆設置了7道。各道管轄縣數,一般在10~30縣之間,不過也存在了如黑龍江省黑河道轄3縣(在設立其他設治局前),陝西省關中道轄40縣以上的道的特殊例子。

因為道制的等級與發行行政經費的多少有關,因此各省紛紛提出等級重新評估的要求,從民國三年(1914年)至四年(1915年)5月之間,內務部先後批准河南省河洛道江蘇省徐海道廣西省蒼梧道鎮南道吉林省依蘭道的升等。同一時期內,江蘇省淮揚道浙江省甌海道黑龍江省綏蘭道廣東省潮循道山東省東臨道的升等要求,因行政管轄區域不大,行政事務也不複雜,均被內務、財政兩部駁回。在1年半內,有如此多的道因經費問題而請求升等,引起了北洋政府的注意。內務部及財政部於民國四年(1915年)6月經大總統批准,今後若無特別的情況,不再重新評估核辦。

中華民國各省、道等級
省(區) 道名 等級 備注
1913年 1914年 其他年份
直隷省 渤海道 津海道 繁要缺,一等
范陽道 保定道
冀南道 大名道 要缺,二等
口北道 簡缺,三等
奉天省 南路道 遼瀋道 繁要缺,一等
東路道 東邊道 邊缺,二等
北路道 洮昌道 要缺,二等
西路道 民國二年(1913年)9月裁撤
中路道
吉林省 西南路道 吉長道 繁要缺,一等
西北路道 濱江道
東南路道 延吉道 邊缺,二等 民國十年(1921年)9月升為一等
東北路道 依蘭道 簡缺,三等 民國四年(1915年)5月改為邊缺、二等
黑龍江省 龍江道 繁要缺,一等
綏蘭道 繁缺,二等 民國四年(1915年)9月升為一等
黑河道 邊要缺,一等
呼倫道 民國十四年(1925年)呼倫貝爾自治政府撤銷自治後設置
山東省 岱北道 濟南道 繁要缺,一等 民國十四年(1925年)10月裁撤4道
岱南道 濟寧道 要缺,二等
濟西道 東臨道 簡缺,三等
膠東道 繁要缺,一等
濟南道 不詳 民國十四年(1925年)10月設置,民國十六年(1927年)8月北京政府承認,各道等級不詳
東昌道
泰安道
武定道
德臨道
淄青道
萊膠道
東海道
兗濟道
琅琊道
曹濮道
河南省 豫東道 開封道 繁要缺,一等
豫北道 河北道 要缺,二等
豫西道 河洛道 簡缺,三等 民國三年(1914年)11月改為繁缺,二等
豫南道 汝陽道 要缺,二等
山西省 中路道 冀寧道 繁要缺,一等
北路道 雁門道 簡缺,三等 民國四年(1915年)7月改為要缺,二等
河東道 要缺,二等
江蘇省 金陵道 繁要缺,一等
滬海道 民國三年(1914年)1月名上海道,5月改名
蘇常道
淮揚道 繁缺,二等
徐州道 徐海道 要缺,二等 民國三年(1914年)11月改為繁要缺,一等
安徽省 安慶道 繁要缺,一等
蕪湖道 繁缺,二等
淮泗道
江西省 豫章道 繁要缺,一等
廬陵道 簡缺,三等
贛南道 要缺,二等
贛北道 潯陽道 民國五年(1916年)2月升為一等
福建省 東路道 閩海道 繁要缺,一等
南路道 廈門道
西路道 汀漳道 要缺,二等
北路道 建安道 簡缺,三等
浙江省 錢塘道 繁要缺,一等
會稽道
金華道 簡缺,三等
甌海道 繁缺,二等
湖北省 鄂東道 江漢道 繁要缺,一等
鄂北道 襄陽道 要缺,二等
鄂西道 荊南道 荊宜道 民國十年(1921年)8月改名並縮小管轄區域
施鶴道 民國十年(1921年)8月析荊南道設置
湖南省 湘江道 繁要缺,一等
衡永彬桂道 衡陽道 繁缺,二等
武陵道 要缺,二等
辰沅永靖道 辰沅道
陝西省 中道道 關中道 繁要缺,一等
陝南道 漢中道 要缺,二等
陝北道 榆林道 邊缺,二等
陝西道
陝東道
甘肅省 蘭山道 繁要缺,一等
隴南道 渭川道 要缺,二等
隴東道 涇原道 簡缺,三等
朔方道 寧夏道
海江道 西寧道 邊缺,三等
河西道 甘涼道
邊關道 安肅道 簡缺,三等
新疆省 鎮迪道 迪化道 繁要缺,一等
伊犁道 邊缺,二等
阿克蘇道 簡缺,三等
喀什噶爾道 邊要缺,一等
塔城道 民國五年(1916年)12月塔爾巴哈臺區域併入改置
阿山道 民國八年(1919年)6月阿爾泰區域併入改置
焉耆道 邊缺 三等 民國九年(1920年)4月設置
和闐道 邊缺,三等
四川省 川西道 西川道 繁要缺,一等
川東道 東川道
上川南道 建昌道 要缺,二等
下川南道 永寧道 簡缺,三等 民國四年(1915年)3月改為二等
川北道 嘉陵道 要缺,二等
邊東道 民國三年(1914年)劃入川邊特別區,廢
邊西道
廣東省 粵海道 繁要缺,一等
嶺南道 簡缺,三等
潮循道 繁缺,二等
高雷道
瓊崖道 邊要缺,一等
欽廉道 邊缺,二等
廣西省 邕南道 南寧道 繁要缺,一等
鬱江道 蒼梧道 簡缺,三等 民國四年(1915年)1月改為繁缺、二等
灕江道 桂林道 要缺,二等
柳江道 簡缺,三等
田南道
鎮南道 邊缺,三等 民國四年(1915年)1月改為邊要缺,一等
雲南省 滇中道 繁要缺,一等
臨開廣道 蒙自道 邊缺,二等
滇南道 普洱道 簡缺,三等
滇西道 騰越道 邊缺,二等
貴州省 黔中道 繁要缺,一等
黔東道 鎮遠道 要缺,二等
黔西道 貴西道 簡缺,三等
熱河特別區 熱河道 繁要缺,一等
綏遠特別區 綏遠道
察哈爾特別區 興和道 邊缺,二等 民國二年(1913年)8月升為一等
川邊特別區 川邊道 繁要缺,一等 民國五年(1916年)1月設置

國民政府時期

民國十七年(1928年)國民革命軍北伐後,曾基於軍事需要,在部份省份設立「跨省政務委員會」以方面管理: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以後,中華民國政府於各省份設立跨省級的軍政長官公署。至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為止,扣除已由中國共產黨控制的東北及華北兩地,實際尚有東南、華中、華南、西北、西南5個「軍政長官公署」:

省級行政區劃年表

民國元年(1912年),全國共劃分為直隸、奉天、吉林、黑江、江蘇、安徽、山西、山東、河南、甘肅、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新疆22行省以及外蒙古、內蒙古、青海地方西藏地方阿爾泰地區塔爾巴哈臺共28個省級行政區。隨後陸續設置熱河、察哈爾、綏遠、川邊、京兆、東省、膠澳商埠、淞滬商埠,廢置塔爾巴哈臺、阿爾泰區域。至民國15年(1926年),共有32個省級行政區。

民國16年(1927年)國民政府定都南京以後,裁京兆地方直隸省奉天省改名,特別區膠澳商埠改設置省及特別市,新設寧夏、青海2省及上海、南京、西京、北平、天津5特別市威海衛行政區,至抗戰爆發前,共有39個省級行政區。抗戰期間,重慶升為直轄市。抗戰勝利以後,威海衛行政區改為省轄市,並自日本接收台灣及東北,東北地區依《東北新省區方案》劃設9省3市,承認外蒙古獨立。民國36年(1947年),共有35省12直轄市1西藏地方,民國38年(1949年),以海南島及南海諸島區域設置海南特別行政區

中華民國一級行政區
時間 新增、變更、廢除 數目 備注
1912年 民國元年 28 繼承清代的22省份、3地方及1區域。
1913年 民國2年 29
1914年 民國3年 32
1915年 民國4年 33
1916年 民國5年 32
1920年 民國9年 30
1922年 民國11年
  • 從日本收回租借地主權置膠澳商埠(12月10日)
31
1924年 民國13年 32
1925年 民國14年
  • 變更:川邊特別區改名西康特別區(2月7日)
  • 廢除:膠澳商埠省入山東省(7月)
31
1926年 民國15年 32
1927年 民國16年 34
1928年 民國17年 36
1929年 民國18年
  • 湖北省武漢市改為中央直轄(4月)、析山東省置青島特別市(7月)、析黑龍江省置興安屯墾區(11月)
  • 奉天省改名遼寧省(1月28日)、武漢市改名漢口市(6月)
  • 武漢特別市降為湖北省轄(1月)
37 興安屯墾區東北政務委員會私設,未被國民政府納入地方行政建制之中。
1930年 民國19年
  • 析廣東省置廣州特別市(1月)、自英國收回租借地置威海衛行政區(11月)、河北省北平市改為中央直轄(12月)
  • 廣州市降為廣東省轄(6月20日)、北平市降為河北省轄(6月20日)、天津市降為河北省轄(12月)
1931年 民國20年 36 河西省由馬仲英所私設,同年因馬仲英的入疆而消失;瓊崖行政區建置並未實行。
1932年 民國21年
  • 廢除:東省特別區(7月)
35 日本入侵東省特別區。偽滿設「北滿特別區」。
1933年 民國22年
  • 新增:析陝西省置西京市(1月7日)
西京籌備委員會,市政府未正式成立。
1935年 民國24年
  • 新增:河北省天津市改隸中央(6月)
36 天津市再次升格。
1939年 民國28年
  • 新增:四川省重慶市改隸中央(5月5日)
37
1945年 民國34年
1946年 民國35年 36
1947年 民國36年 48 由舊東北3省析置為9省3直轄市
1948年 民國37年 該年中國共產黨全面控制東北。
1949年 民國38年 49

註釋

  1. 東南軍政長官公署初設時曾將海南特別行政區列為所轄地區之一,惟實際上東南區從未管轄過。
  2. 貴州於1949年11月一度劃入華中軍政長官公署管轄。

參考文獻

  1. 三十、廣東宣佈共和獨立. 廣東省情信息庫. [2009-10-03] (簡體中文(中國大陸)). 
  2. 北洋政府与南京政府的行政区划. [2016-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