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煙草專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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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煙草專賣局
中國煙草總公司


國發〔1999〕25號印章直徑4.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中國煙草標誌

格言口號

國家利益至上 消費者利益至上

主要領導
局長
(總經理)
張建民
副局長(4) 徐㼆段鐵力張天峰韓占武
直屬機關黨委書記 高林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機構類型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行政級別 副部級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工業和信息化部紀檢監察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55號
 郵政編碼 100045
 電話號碼 +86 (0)10 63605000
對外官網 www.tobacco.gov.cn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 1984年

國家煙草專賣局,簡稱國家煙草局,與中國煙草總公司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煙草生產供銷、專賣專營的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現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

國家煙草局成立於1984年,中國煙草總公司轄下子公司的煙草總產量達到世界第一,為全球最大的煙草業營運機構。國家煙草局(中國煙草總公司)對中國內地煙草業實行統一領導、垂直管理、專賣專營的管理體制,對全行業「人、財、物、產、供、銷、內、外、貿」進行集中統一管理。

沿革

煙草供銷時期

195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業部設立輕工業部煙酒工業管理局,負責煙酒工業管理工作。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負責煙葉銷售業務。1955年7月3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決定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採購部,農產品採購部設立農產品採購部煙麻採購局,負責煙葉麻纖維的採購工作。1956年11月16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撤銷農產品採購部,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服務部,城市服務部設置城市服務部煙酒專賣局,管理煙酒供銷工作。同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工業部,下設食品工業部煙草工業局,負責煙草生產、加工管理。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關於調整國務院所屬組織機構的決定》,決定將城市服務部調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商業部(加掛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牌子),二商部下設第二商業部糖業煙酒商業局。同年9月,一商部、二商部合併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商業部設置商業部飲食服務局。全國煙葉管理機構實行精簡,商業部飲食服務局設煙草處專門管理煙草供銷工作。二商部屬煙草企業下放省級管理,省屬煙草企業下放地、縣管理。

1963年7月1日,經中共中央決定,輕工業部試辦托拉斯體制的中國煙草工業公司,統一管理煙草供應、生產業務。捲菸供銷業務仍歸商業部。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中國煙草工業公司被批判並撤銷建制,所屬各企業、部門下放地方管理。

1976年,中央政府煙草管理部門恢復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業部食品局復設煙草處,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恢復煙葉收購管理職責。

煙草專營時期

1981年,國務院決定實行煙草專營,成立中國煙草總公司作爲負責機構。1982年1月,中國煙草總公司正式掛牌成立。1983年9月,國務院發佈《煙草專賣條例》,正式確立了國家煙草專賣制度[1]

1984年1月,國家煙草專賣局成立,與中國煙草總公司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屬輕工業部管理,李益三任局長、經理。1991年,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1993年,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議,國家煙草專賣局劃歸國家經貿委管理。

2003年,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組建商務部,將國家經貿委的內貿管理、對外經濟協調和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國家計委的農產品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外經貿部的職能整合劃入商務部,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由國家發改委管理。

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2][3][4]

2010年,中國煙草總公司實現淨利潤人民幣1177億元,平均每天淨賺人民幣3.2億元,賺錢能力超過中國石油[5]。2012年,中國煙草總公司實現利潤總額2437.6億元,實現淨利潤1786.9億元,分別增長15.0%和14.5%。2013年,中國煙草總公司實現利潤總額2749.2億元,實現淨利潤2019億元,上繳國有資本收益295.68億元,上繳專項稅後利潤400億元,合計約佔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的47.7%;全年上繳財政總額8161.22億元,同比增長13.9%。2014年,煙草行業工商稅利達到10517.6億元,同比增加957.7億元,增長10.02%;全年上繳財政總額9110.3億元,同比增加949.1億元,增長11.63%。2018年,中國煙草總公司實現工商稅利總額11556億元,同比增長3.69%;上繳國家財政總額10000.8億元,同比增長3.37%;實現工業增加值7877億元,同比增長4.88%。2019年煙草行業實現工商稅利總額12056億元,同比增長4.3%;上繳財政總額11770億元,同比增長17.7%,稅利總額和上繳財政總額創歷史最高水平,為國家和地方財政增收、經濟發展作出積極貢獻[6]

職責

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煙草專賣局承擔下列職能[7]

  1. 擬定煙草行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調整產業結構,促進行業合理佈局。
  2. 依法實施煙草專賣管理,查處違法違規案件,依法查禁和關停計劃外煙廠,保護合法經營。
  3. 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制度,依法對所屬的國有資產行使出資人權利,經營和管理國有資產,承擔保值增值責任,管理監督煙草行業財務資金,組織實施煙草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4. 組織煙草行業生產、經營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煙草專賣品產供銷及進出口的年度計劃,編制煙草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規劃,審批煙草製品生產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處理重大安全事故。
  5. 提出煙草行業有關經濟政策建議,制定煙草專賣品的價格政策,管理煙草專賣品的價格。
  6. 負責組織實施煙草行業體制改革,指導煙草企業改革,推進捲菸工業企業聯合重組,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依法審批煙草企業的設立、分立、合併、撤銷。
  7. 負責煙草製品減害降焦工作,制定煙草行業科技發展政策,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和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及科技成果應用推廣工作,負責煙草行業技術監督、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標準化工作。
  8. 對全國煙草行業實行統一領導、垂直管理、專賣專營。
  9. 管理煙草系統人事、勞動工資工作。
  10. 承辦國務院及工業和信息化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煙草專賣局內設機構為副司局級,設置下列機構[7]

內設機構

直屬事業單位

垂直管理機構

直屬企業單位

直屬工業公司

直屬醋酸纖維公司

主管社會團體

歷任領導

中國煙草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
  1. 李益三(1982-1984)
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書記、局長兼中國煙草總公司總經理
  1. 李益三(1984-1986)
  2. 江明(1986-1996)
  3. 倪益瑾(1996-2002)
  4. 姜成康(2002-2013)
  5. 凌成興(2013-2018)
  6. 張建民(2018-)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