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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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求聞百科
聯合國大會
第2758(XXVI)號決議
《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中文版文書
日期1971年10月25日
會議第1976次全體會議
編號A/RES/2758(XXVI)(文件
主題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
(英語:Restoration of the lawful righ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United N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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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通過

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是於1971年10月25日在第26屆聯合國大會會議上表決並通過的,關於「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決議[1]

背景

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代表伍修權(前排左一)應聯合國安理會輪值主席國邀請出席安理會朝鮮問題辯論,與蔣介石當局常駐聯合國代表蔣廷黻當面對質。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此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便以各種方式試圖恢復被蔣介石當局所占有的聯合國系統中的「中國」席位。

1950年8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長周恩來致電聯合國安理會輪值主席馬立克及秘書長特呂格韋·賴伊,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就「美國武裝侵略中國領土台灣問題」向聯合國提出控訴案,要求聯合國安理會立即採取措施制裁美國武裝侵略中國領土的罪行。周恩來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蔣介石在聯合國的代表已經喪失了代表中國人民的任何法律與事實的基礎,應該立即從聯合國所有機構中排除出去。」此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多次致電聯合國要求「取消蔣介石在聯合國的一切權利,恢復新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2]

1950年8月,聯合國安理會再度否決蘇聯提出的中國代表權案。1950年8月1日,蘇聯代表馬利克重返聯合國安理會並擔任輪值主席,並作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代表為中國代表」的裁決,該裁決以八比三被推翻[3]

1950年1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代表伍修權應安理會邀請出席朝鮮問題辯論,並就第七艦隊進入台灣海峽,指責美國政府武裝侵略中國領土台灣是非法的犯罪的行為[4][5](即「美國侵略中國台灣案」)。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首次在聯合國會議發言[2]

在「聯合國大會第498號決議」、「中國代表權歸屬問題特別委員會」等背景下,195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拒絕了聯合國安理會邀請其再次出席會議的請求,表明「台北不去,北京不來」的宗旨。由此,自1950年代中期起,幾乎每年的聯合國大會都要辯論蔣介石當局的會籍相關問題。1956年,聯合國否決印度提議,並通過綜合委員會建議「本屆大會不討論中國代表權問題」,以往,在美國的影響下,支持蔣介石當局的力量都佔有優勢。類似「緩議案」情形一直延續到1960年;此後,美國試圖將中國代表權轉化為所謂的「重要問題案」,即《聯合國憲章》第十八條規定必須經三分之二票決方可通過的情形,但支持美國的國家愈來愈少,直至1967年中國內部動亂的極「左」思潮外溢至外交,一度與大部分建交國出現外交糾紛,美國一度鞏固了當年聯大「重要問題案」的優勢。

1968年,毛澤東批評了外交領域的極「左」做法。此後,中國停止了外交領域的錯誤做法,恢復了與部分國家外交關係。中蘇交惡後,1969年發生中蘇邊界衝突,蘇聯曾經派代表赴台北商討,由蘇聯方面支持蔣介石當局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美國也知悉此事[6]。另一方面,美國經過1960年代在越戰上耗費大量軍費,國內反戰風潮四起,陷入泥淖之中,因而積極尋求力量抗衡蘇聯。1970年,第三次不結盟國家首腦會議在贊比亞盧薩卡舉行,會議通過聯合聲明稱:「繼續努力加強聯合國的核心和效力,促進實現聯合國的普遍性,以及迫切需要給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該組織中應有的地位和接納其他國家。」同年,時任美國總統尼克松為了與蘇聯對抗,決定與當時與蘇聯交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交往。1971年,毛澤東知悉美國意向後,以「乒乓外交」為契機與美國政府進行交往,雙方關係開始走向正軌,反對中國恢復聯合國地位的國家逐漸減少,蔣介石當局的支持陣營出現鬆動。

決議全文

大會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一九七六次全體會議。[7]

決議提案最初於1971年7月15日由以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為首的18個共同提案國(後增至23國,其中11個是非洲國家)發起,故又稱為兩阿提案阿爾巴尼亞提案。1971年10月25日在第26屆聯合國大會會議上表決通過。

根據《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大會議事規則,這項提案通過以後立即成為聯合國大會的正式決議。除了英文之外,聯合國工作語言之一的中文也有相同文本[8][9]

表決過程

表決之前

1970年11月召開的第25屆聯合國大會上,先期表決了驅逐蔣介石當局的提案和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提案,均未通過。前者未獲得半數以上贊成;後者因屬所謂的「重要問題案」,需三分之二多數贊成,結果以51票贊成、49票反對、25票棄權,未達重要問題案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數而未通過,但為此提案首次獲多數支持。次年1971年4月23日,美國密使羅伯特·丹尼爾·墨菲赴台北陽明山中山樓與蔣介石討論「雙重代表權」,蔣秘密表示,在保留蔣介石當局安理會席位的條件下,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存在於聯合國當中。[10][11][12]

1971年7月15日,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等國向聯合國提出決議草案「兩阿提案」,即後來表決通過的2758號決議案;17個成員國提出將「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加入第26屆聯合國大會的議事日程,並聲稱「能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聯合國的創始國和安全理事會的常任理事國,其依法所應占有的席位自從1949年以來就被系統操縱排除在聯合國以外」[13]

1971年7月19日,美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讓步,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聯合國代表權,蔣介石當局已經清楚地認知到美國政策趨勢改變,遂同美方馬康衛大使進行談判,表示接受於雙重代表權安排,但不公開承認的意願。並以英文說帖,說明如果第26屆聯合國大會有國家提出雙重代表權,也可以「了解」。因此對任何形式的雙重代表案發言反對,但不會投票反對。

1971年8月17日,美國駐聯合國首席代表老布什向聯合國秘書長遞交了一封信和備忘錄,正式提出「雙重代表權」提案。美國總統尼克松設想「雙重代表權」可以「兩全其美」地既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送順水人情,又同時通過「重要問題」提案和「雙重代表權」提案的雙保險,讓蔣介石當局仍能保住在聯合國的席位。針對這種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在8月20日就「雙重代表權案」發表聲明,堅決反對聯合國同時接納海峽兩岸雙方為會員國,反對美國通過「雙重代表權」提案在聯合國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明確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必須完全恢復,必須把蔣介石集團從聯合國及其一切機構驅逐出去」,並向美方提出抗議[14]

1971年9月16日,蔣介石當局代表團的周書楷(蔣介石當局外事部門負責人)、劉鍇(蔣當局駐聯合國代表)和沈劍虹(蔣當局駐美國代表)在美國國務院與國務卿羅吉斯會談,接受了美國「複雜雙重代表權案」。蔣介石當局代表表示,如美國不願見蔣介石當局被聯合國排除,美國政府一定遵守自甘迺迪和詹森政府以來保證蔣介石當局席位的承諾[15][16]。然而美國代表表示,此為不能保證事項,美國拒絕承諾。 9月16日下午,美國總統尼克松公開宣佈,美國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並取得安理會席位[注 1]

1971年9月25日,阿爾及利亞、阿爾巴尼亞等23個聯合國成員國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了決議草案A/L.630以及附加文件1號、2號[注 2],要求將該草案緊急列入當年聯合國大會議程,此提案史稱「兩阿提案」[17]。這23個國家中包括了7月15日提議將該問題列入議事日程的17個國家。

9月29日,澳大利亞、日本等22個成員國向聯合國提交了「重要問題」的決議草案A/L.632以及附加文件1、2號。該決議草案提議:任何試圖剝奪蔣介石當局代表權的提案都是涉及聯合國憲章第18條的「重大問題」,因此應以到會及投票之會員國三分之二多數決定之[18]

同日,美、日等19國又提交了「複雜雙重代表權提案」的決議草案A/L.633。該決議草案提議:聯合國接納並將安理會席位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讓蔣介石當局以普通會員國繼續存在,「兩個中國」都有聯大席位[19]:128,136。但因「兩阿提案」通過在先,「複雜雙重代表權提案」自始至終沒有付諸表決[13][19]:132

1971年10月18日,與蔣介石當局關係友好的沙特阿拉伯大使白汝迪(Jamil M. Baroody)奉其國王指示幫助蔣介石當局,又提出一個全新的「對阿爾巴尼亞草案所提出之修正提案」的決議草案A/L.637,並不斷地發言堅稱自己的提案比阿爾巴尼亞提案或雙重代表權案都好,白汝迪認為美國版的雙重代表權草案內容欠周詳。但他原已提出修正案,臨時卻又另提一個全新的決議草案,要求優先列入議程。由於白汝迪所提主張多數國家並不支持,且白汝迪的屢次冗長發言引起眾多成員國反感,導致後來其延遲24小時討論的提議被否決。

1971年10月19日至24日,聯合國大會進行「關於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的總辯論。期間有70多個會員國的代表參與了關於中國代表權辯論的發言,在此期間美國派季辛吉前往北京與時任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協商。

1971年10月25日,阿爾巴尼亞副外長雷茲·馬利列在聯合國大會上發言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第1976次全體會議在大會主席馬利克主持下對以上諸決議草案進行唱名表決。聯合國大會先以56票反對、53票贊成、19票棄權否決了滔滔不絕的白汝迪要求延遲24小時討論的提議及推遲表決中國代表權的動議。因「重要問題案」較「兩阿提案」晚提出,序號靠後,一般情況下應按序號順序表決,所以澳、日等國提出將A/L.632「重要問題」草案及附加文件1、2號先於A/L.630「兩阿提案」表決的動議,並獲得通過[13]

此後,對提高「驅逐蔣介石當局」案門檻的A/L.632「重要問題」決議草案付諸表決,結果為59票反對(其中歐洲國家18票、亞洲國家16票、非洲國家19票、北美洲國家2票、南美洲國家5票)、55票贊成、15票棄權未獲通過。在蔣當局的「邦交」國中,除盧森堡、葡萄牙和希臘外,其他北約盟友都投了反對票或者棄權票,阿拉伯與非洲國家也大批倒戈。[13]

在「重要問題」被否決後,時任美國常駐聯合國代表老布什連同日本等17國(後增至19國)緊急提出臨時動議,主張將A/L.630以及附加文件1、2號決議草案分段表決,將其中「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作為分開的議案;若能分段表決並反對此部份的提案,就能在聯合國形成「兩個中國」的局面。此動議在表決中以61票反對、51票贊成、16票棄權的結果未獲通過。

蔣介石當局代表在聯合國大會對「兩阿提案」決議草案A/L.630以及附加文件1、2號表決之前,向聯大主席爭取到程序問題發言。蔣介石當局代表團在用盡阻止「兩阿提案」決議的議事方法均未果後,蔣當局外事主管部門負責人周書楷宣稱「因為當前聯合國正籠罩在不理性的情緒與程序之下」,蔣當局「從現在開始,不再參與任何聯合國的會議」,並聲稱「聯合國成立時的信念已遭背叛」,隨後率領蔣代表團離開會場[13][20]

表決結果

1971年10月,聯合國通過兩阿提案,中國恢復聯合國席位。決議通過後,大會各國代表慶祝這一歷史時刻

隨後,大會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的結果,通過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羅馬尼亞等23個國家聯合提出的關於「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的A/L.630決議草案及1、2號附加文件。根據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大會議事規則,這項提案通過以後立即成為聯合國大會的正式決議,即第2758(XXVI)號決議[13][21]

剛才大會已就恢復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作出了決定,這個決定是世界人民的意志的化身。他們把它看作自己的勝利,看作所有愛好和平的力量與國家的勝利,這些力量與國家正在為世界自由、獨立與進步的事業的勝利而鬥爭。各國人民從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那裡看到了社會主義的偉大堡壘,看到了對正在為民族與社會解放而鬥爭的人民極為緊要的堅定不移的支持,看到了對各種公正原則的堅決保衛者,看到了兩個巨大的帝國主義國家推行支配世界及霸權政策的反對者和不可攻克的障礙。
雷茲·馬利列,阿爾巴尼亞副外長
(第一九七六次全體會議的最後一段發言)[13]

贊成

下文中,帶有下劃線的國家為「兩阿提案」的提案國。

亞洲19票:阿富汗不丹緬甸錫蘭印度伊朗伊拉克以色列科威特老撾馬來西亞蒙古尼泊爾巴基斯坦南也門新加坡敘利亞土耳其北也門

歐洲23票:阿爾巴尼亞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白俄羅斯捷克斯洛伐克丹麥芬蘭法國匈牙利冰島愛爾蘭意大利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瑞典南斯拉夫烏克蘭蘇聯英國

非洲26票:阿爾及利亞波札那布隆迪喀麥隆剛果人民共和國埃及赤道幾內亞埃塞俄比亞加納幾內亞肯尼亞利比亞马里毛里塔尼亞摩洛哥尼日利亞盧旺達塞內加爾塞拉利昂索馬里蘇丹多哥突尼斯烏干達坦桑尼亞贊比亞

美洲8票:加拿大智利古巴厄瓜多爾圭亞那墨西哥秘魯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反對

亞洲4票:日本高棉共和國沙特阿拉伯菲律賓

歐洲1票:馬爾他

非洲15票:中非共和國南非乍得剛果民主共和國達荷美加彭岡比亞科特迪瓦賴索托王國利比里亞馬爾加什馬拉維尼日爾斯威士蘭上伏塔

美洲13票:美國玻利維亞巴西哥斯達黎加多米尼加薩爾瓦多瓜地馬拉海地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拉圭烏拉圭委內瑞拉

大洋洲2票:澳大利亞新西蘭

棄權

亞洲6票:巴林印尼約旦黎巴嫩卡達泰國

歐洲4票:塞浦路斯希臘盧森堡西班牙

非洲1票:毛里求斯

美洲5票:阿根廷巴巴多斯哥倫比亞牙買加巴拿馬

大洋洲1票:斐濟

缺席未投票

亞洲:「中國」(蔣介石當局)、馬爾代夫阿曼

注釋

  1. 但如前文所述,此處美國所支持的是前述的所謂「複雜代表權」方案,支持「兩個中國」同時存在於聯合國。
  2. 聯合國數字圖書館未收錄附加文件2號;附加文件1號的主要內容為,增列緬甸為共同提案國。

參考資料

  1. UN Yearbook. United Nations Multimedia, Radio, Photo and Television: 132. [2019-03-05] (英語). 
  2. 2.0 2.1 解放軍出版社. 新中国代表首次登上国际讲坛. 人民網. 北京. 2010-10-29 [2017-08-24] (簡體中文(中國大陸)). 
  3.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 第五年 第二十二号 第四八〇次会议 一九五〇年八月一日 纽约成功湖. 聯合國文件中心. [2020-09-17] (繁體中文). 
  4.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 第五年 第六十九号 第五二七次会议 一九五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纽约成功湖. 聯合國文件中心. [2020-09-17] (繁體中文). 
  5. UN Audiovisual Library. 494th, 518th, 525th, 526th, 527th Meetings of Security Council. [2019-10-02] (英語). 
  6. 台媒称蒋介石曾想拉苏联“反攻大陆”. 鳳凰網. [2015-03-07]. 
  7. 聯合國新聞部聯合國網站事務科製作. 联合国大会第2758(XXVI)号决议. 聯合國網站. [2020-08-19] (簡體中文(中國大陸)). 
  8. 决议文英文版. [2013-04-22]. 
  9. 决议文中文版. [2017-08-05]. 
  10. 「『總統』蔣介石接見美國總統私人代表墨菲大使談話紀錄」(1971年4月23日),〈黨政軍文卷/05國際情勢與外交/128外交-蔣介石接見美方外交大使談話紀錄〉,《蔣經國「總統」檔案》,「國史館」藏。
  11. 陶文釗主編,《美國對華政策檔集(1949-1972)》,第三卷,下冊(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5年12月),1080-1081。
  12. Szulc, Tad. Nixon Is Said to Have Told Chiang In April of Shift in China Policy. New York Times. 1971年8月24日 [2021年7月7日]. 
  13.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聯合國文件中心. 大会 - 笫二十六届会议 - 全体会议 第一九七六次会议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下午三时纽约. [2019-06-22] (簡體中文). 
  14. 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聲明》(1971年8月20日),《人民日報》1971年8月21日刊載。
  15. Message from the Chief of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Station in Taipei (Cline) to the President’s Special Assistant for National Security Affairs (Bundy), October 14,1961, FRUS, 1961-1963, Vol.22, p.157.
  16. Message from the Chief of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Station in Taipei (Cline) to the President’s Special Assistant for National Security Affairs (Bundy), October 16,1961, FRUS, 1961-1963, Vol.22, p.158, footnote 2
  17. UN Yearbook. United Nations Multimedia, Radio, Photo and Television: 127. [2019-03-05] (英語).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debate, the General Assembly had before it three draft resolutions. The first draft resolution submitted on 25 September 1971 was sponsored by 23 States, including...... By the operative paragraph of the text, the General Assembly would decide to restore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a all its right, ...... 
  18. UN Yearbook. United Nations Multimedia, Radio, Photo and Television: 127-128. [2019-03-05] (英語). The second draft resolution, submitted on 29 September 1971, was sponsored by the following 22-states:...... 
  19. 19.0 19.1 Year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United Nations. 1971 [2019-03-05]. 
  20. UN Yearbook. United Nations Multimedia, Radio, Photo and Television: 132. [2019-03-05] (英語). Thereupon, the representative of China...... 
  21. UN Yearbook. United Nations Multimedia, Radio, Photo and Television: 132. [2019-03-05] (英語). The Assembly then adopted the 23-power text, by a roll-call vote of 76 to 35, with 17 abstentions, as resolution 2758 (XXVI).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