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井县,原属西康省,后属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现为芒康县纳西民族乡,主要居民为纳西族、藏族。盐井,为汉语地名,以当地特产井盐而故名,藏语称“察卡洛”。
沿革
- 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封巴塘第巴为土司,管理巴塘、盐井等地,盐井始为巴塘土司之辖地;
-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改土归流,设盐井县,隶巴安府;
- 宣统元年(1909年),勘划四至界线,设委员管理;
- 宣统二年(1910年),为康安分巡兼兵备道管辖。
- 民国元年(1912年),隶川边镇抚府
- 民国二年(1913年),改隶川边道
- 民国三年(1914年),为川边特别行政区所辖;
- 民国七年(1918年),被藏军攻占;
- 民国14年(1925年),隶康东道;
- 民国十七年(1928年),隶西康特区政务委员会;
-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康藏《岗拖协议》签定后,盐井归属西藏地方当局政府。
-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1月,盐井划归西康省管辖。
- 1950年10月12日,解放军进入盐井县。
- 1951年6月,成立盐井宗军事代表处;
- 1951年11月,成立盐井宗解委会,隶昌都地区解委会;
- 1959年4月,盐井宗解委会撤销,并于9月成立盐井县人民政府,隶昌都地区专员公署。
- 1960年4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盐井县,并与宁静合并为宁静县。
- 1965年11月3日,宁静县更名为芒康县。
- 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国函字[1983]212号文件批准成立盐井县,因故未能建县。
- 1999年9月21日,民政部民发[1999]54号文件批准撤销盐井县建制,并入芒康县[1]。
参看
- ↑ 芒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芒康县志.巴蜀书社,2008.01.第3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