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仪(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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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仪
大明 礼部尚书
籍贯浙江杭州府钱塘县
字号字子象,号南宇
出生正德十二年(1517年)
逝世隆庆六年(1572年)
出身
  • 嘉靖二十年辛丑科进士出身

高仪(1517年—1572年),子象南宇浙江钱塘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辛丑进士,官至礼部尚书

生平

嘉靖二十年(1541年)二甲第一名进士(传胪)。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侍讲学士,掌南京翰林院,召为太常卿,掌国子监事。擢礼部右侍郎,改吏部,教习庶吉士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官礼部尚书,家中失火,苦无经费重建,遂借住友人家中。后引疾归。隆庆六年(1572年)高拱推荐,起以故官侍东宫讲读[1]。同年五月二十六日,明穆宗病危,召高拱张居正及高仪三人为顾命大臣。六月十六日,张居正联合冯保将高拱赶出朝廷。高仪寝食不安,月余呕血死,追赠太子太保文端[2]。著有《高文端奏议》。

参考文献

  1. ·张廷玉等,《明史》(卷193):“高仪,字子象,钱塘人。嘉靖二十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历侍讲学士,掌南京翰林院。召为太常卿,掌国子监事。擢礼部右侍郎,改吏部,教习庶吉士。四十五年代高拱为礼部尚书。穆宗即位,诸大典礼皆仪所酌定。世宗遗命,郊社及祔享祔葬诸礼,悉稽祖制更定。仪 乃会廷臣议:天地分祀不必改;既祭先,不当复祈谷西苑;帝社、帝稷、睿宗明堂配天与玉 芝宫专祀,当废;孝洁皇后当祔庙,别祀孝烈于他所。帝皆报可。既而中官李芳复请天地合祀如洪武制,御史张槚请易皇极诸殿名,尽复其旧,仪皆持不可。帝践阼四月,未召对大臣,仪屡请。隆庆二年正月飨太庙,帝将遣代,仪偕僚属谏,阁臣亦以为言,乃亲祀如礼。庆府辅国将军缙请袭王爵,仪执不从。太子生七龄,仪疏请出阁,帝命待十龄行之。诏取光禄银 二十万两,仪力争。初,世宗崇道教,太常多滥员,仪奏汰四十八人。寺卿陈庆奏供事乏 缺,仪坚持不可。”
  2. ·张廷玉等,《明史》(卷193):“归二年,用高拱荐,命以故官侍东宫讲读,掌詹事府。六年四月诏兼文渊阁大学士入 阁办事。逾月,帝崩,预顾命。及拱为张居正所逐,仪已病,太息而已。未几卒。赠太子太保,谥文端。”
官衔
前任:
高拱
明朝礼部尚书
1566年-1569年
继任:
殷士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