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 |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 |
---|---|
成立时间 | 2012年4月1日 |
类型 | 法定组织 |
总部 | 中国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0楼、25楼、26楼、29楼及36楼 |
主席 | 谭允芝 |
副主席 | 梁卓文 |
网站 | www.coms-auth.hk |
通讯事务管理局(简称通讯局,英语:Communications Authority,CA)是香港的法定组织,于2012年4月1日根据《通讯事务管理局条例》成立,继承前广播事务管理局和电讯管理局所履行的职能,是香港广播业和电讯业的单一规管机构。
管治架构
通讯事务管理局采用委员会制,现有12名成员,包括10名由香港行政长官委任的非官方成员、1名由香港行政长官官方成员和1名由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总监出任的当然成员。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是通讯局的执行部门及秘书处,由原来的电讯管理局和影视处广播事务管理科合并而成,以营运基金模式运作(转换自现时的电讯管理局营运基金)。影视处有关电影评级、管制淫亵及不雅物品和报刊注册等工作,则交由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辖下的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负责。至于影视处的签发娱乐牌照的职能,则交由民政事务总署负责。
历任首长
主席
成员
通讯事务管理局共有12名成员,全部皆由行政长官委任。其中9名(包括主席)为非公职人士,3名是政府人员。
- 主席
- 副主席
- 委员
- 梁仲贤(通讯事务总监)
- 陈嘉贤,JP(德国宝(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
- 罗盛慕娴,SBS,JP(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资深顾问)
- 熊运信(前香港律师会会长)
- 卢瑞盛,JP
- 司徒耀炜博士
- 徐岩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 伍清华
- 叶健民教授(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学系教授及副系主任)
- 邓国斌,GBS(前审计署署长)
立法建议及检讨
由于《电讯条例》及《广播条例》目前分别由广播事务管理局和电讯管理局所执行,因此必须通过一套赋权法例,将上述法例的所有职能让渡予合并后的通讯局。
在两局合并后,政府将检讨现有的电视及广播监管模式和相关法例,以改善现时两项条例有关公平竞争与上诉机制等不尽协调的条文,并加附有关消费者保障的条文。
政府将于2007年内向立法会提交立法草案。
2011年6月,立法会三读通过《通讯事务管理局条例草案》,确认成立“通讯事务管理局”,作为规管电讯和广播业的单一规管机构。政府将会向立法会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和财务委员会寻求批准通讯办的组织架构,而通讯局和通讯办会在9个月内成立。
投诉事件
亚洲电视
通讯事务管理局就亚视《ATV焦点》“反国民教育科特辑”抹黑学民思潮事件,在2012年9月4日短短一天内便收到破纪录的超过1万个投诉,投诉量逾该局2008年至2009年、以及2009年至2010年所接获的投诉宗数之总和[1][2]。第二日接获超过3万个投诉,至下午约6时电邮数更达到4万封。
无线电视
通讯事务管理局就无线《东张西望》特别环节《电视牌照风云》事件,在2013年11月7日短短一天内便收到破纪录的超过2万个投诉,远远抛离2012年9月亚视《ATV焦点》播反国教特辑首集后即收过万宗投诉。
参考文献
- ↑ 亚视被轰抹黑学民思潮 过万投诉《ATV焦点》. 《am730》. 2012年9月5日 [2012年9月5日].
- ↑ 批反国教示威者亚视节目惹公憤. 《成报》. 2012年9月5日 [2012年9月5日].[失效链接]
外部链接
- 成立通讯事务管理局公众咨询文件,工商及科技局,2006年3月3日
-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谈成立通讯事务管理局公众咨询,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06年3月3日
- 政府建议成立通讯事务管理局,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06年3月3日
- 立法会一题:成立通讯事务管理局,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07年1月17日
- 电管局及广管局将合并,明报,2006年3月3日
- 政府咨询设通讯事务管理局,明报,2006年3月3日
- 规管通讯广播业 通讯局成立[永久失效链接],明报,2011年7月1日
- 通讯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
- 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