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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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
概览
国家 中国
隶属行政区湖南省衡阳市
区划类别
政府驻地西渡镇
乡级行政区17个、8个
地理
总面积2,558平方千米
人口及经济
总人口(2018)124.56万人
GDP348.06亿元人民币
人均GDP32827元元人民币
其它
时区UTC+08:00
邮政编码4212XX
电话区号+86 (0)734
车牌首号湘D
网站:中国衡阳

衡阳县隶属于湖南省衡阳市。位于湖南省中部,衡阳市西北部,湘江中游,因位于南岳衡山之南而得名。东与南岳区、衡山县交界,南毗蒸湘区、石鼓区、衡南县,西邻祁东县邵东市邵东县,北与娄底市双峰县接壤。东西宽74千米,南北长55千米。距衡阳市区约10千米。京广铁路、怀邵衡铁路、安张衡铁路穿境而过。是衡阳市发展前景最具优势的卫星城市。衡阳县为湖南省第五大、中国第44大肉类生产大县市,总面积2,558平方千米,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348.06亿元,2018年总人口124.56万人[1]

变革

战国中期,衡阳属楚。秦朝则属长沙郡。

西汉高祖五年(即公元前202年),始置承阳县,属长沙王国。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于蒸水之南置钟武县,属零陵郡。宣帝元康元年(公元前65年),钟武县改称钟武侯国,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承阳县改称承阳侯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将承阳、钟武合并称钟武、改名钟桓。东汉建武二年(公元26年),改承阳为蒸阳,与钟武皆称侯国,属零陵郡。顺帝永建三年(公元128年),钟武更名为重安侯国。献帝建安初,析蒸阳县、鄙县的部分属地置临蒸县,属零陵郡。

三国时,吴孙亮太平二年(公元257年),分长沙西部置衡阳郡。蒸阳、重安、临蒸属衡阳郡。

东晋孝武帝太元年(公元395年),都县并入临蒸县,属湘东郡;蒸阳县并人重安县,属衡阳郡。

南朝元嘉元年(424年),重安县改称重安侯国,临蒸县改称临蒸伯国。泰始元年(465),改重安侯国为子国,属衡阳王国。齐高帝建元元年(479),临蒸复称县,属湘东郡。陈文帝天嘉初,钟武并入临蒸,析临蒸县西部置衡山县,倚湘东郡郭。宣帝太建元年(569),析临蒸县东乡置新城县。

开皇九年(589年),省衡阳、湘东二郡始置衡州,并临蒸、重安、新城三县始置衡阳县,州、县同城。大业三年(607),改衡州为衡山郡,仍以衡阳县为倚郭。恭帝义宁一年(617),隋在湖广的政权被萧铣的梁朝所取代。梁凤鸣元年(617),仍立衡州,衡阳县属梁国衡州,为附郭县。

武德四年(621),改衡山郡为衡州,分衡阳县复置重安、临蒸、新城三县。武德七年(624年),并新城、重安两县入临蒸县。玄宗开元20年(732年),临蒸县复名衡阳县,天宝元年(742)后,州郡并称,衡阳县属衡州衡阳郡。至德2年(757年),衡州防御使治所设衡阳县城,领辖衡、岳、潭、郴、邵、永、道、涪八州军事。代宗广德二年(764),置湖南观察使治所于衡阳县城,领辖衡、潭、邵、永、道五州军事。大历4年(769)徙治潭州,在衡阳以湖南定名的建置中心,由衡阳转移到长沙。

五代十国开平元年(907年),马殷割据湖广地区称楚王。楚分所有地为二十八州一监,直隶长沙府,衡阳县隶属楚国衡州。

宋,隶属荆湖南路衡州衡阳郡。

元朝至元13年(1276年),衡州改称衡州路,衡阳县隶属衡州路。至元3年(1337年),析衡阳县东南乡复置新城县(今分属衡南县、耒阳市)。至正24年(1364年),吴王朱元璋改元朝衡州路为衡州府,衡阳县属衡州府。

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结束元朝统治归属明朝。洪武10年(1377年),新城县并入衡阳县。

康熙17年(1678年)农历三月初二,吴三桂在衡阳称帝,国号周,改年号昭武,改衡州府为定天府。8月17日吴三桂病死,康熙18年,周的部卒退出衡州。乾隆20年(1755年),湖南巡抚陈宏谋,以衡阳县“幅员辽阔,路当冲要,事繁难治”为由,奏请朝廷析其东南境(约今衡南县)置县分治。康熙21年5月22日,吏部移文析衡阳县东南乡置清泉县。

民国元年(1912年)2月,并衡阳、清泉二县为衡州府。1913年9月,裁府置县,衡州府复称衡阳县。1939年1月,湖南省实行行政督察区制,第五督察区机关设衡阳,衡阳县属第五督察区管辖。1941年5月,湖南省政府决定全省行政督察区由9个区改为10个区,驻衡阳的第五区改为第二区,衡阳县属第二督察区管辖。1943年1月,析衡阳县城区及城郊3个乡置衡阳市。县、市治同城。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同年10月8日衡阳解放,衡阳县隶属衡阳专员公署。

1952年4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析衡阳县东南境一、二、四、九区置衡南县。同年7月,衡阳县治迁西渡。同年10月,撤衡阳、郴州、零陵专员公置设湘南行署,衡阳县隶属湘南行署。

1954年7月,撤湘南行署,复设衡阳专员公署,衡阳县属衡阳专员公署。1968年9月,改衡阳专员公署为衡阳地区,衡阳县属衡阳地区。1983年5月,衡阳地、市机构合并,衡阳县隶属湖南省衡阳市。

1968年9月,改衡阳专员公署为衡阳地区,衡阳县属衡阳地区。

1983年5月,衡阳地、市机构合并,衡阳县隶属衡阳市。[2]

行政区划

衡阳县下辖17个、8个[3]

西渡镇集兵镇杉桥镇井头镇演陂镇金兰镇洪市镇曲兰镇金溪镇界牌镇渣江镇三湖镇台源镇关市镇库宗桥镇岘山镇石市镇樟木乡岣嵝乡栏垅乡大安乡溪江乡长安乡板市乡樟树乡

1996年,衡阳县面积2568平方千米,人口约111万人。辖14个镇、11个乡:西渡镇三湖镇井头镇台源镇曲兰镇呆鹰岭镇杉桥镇金兰镇金溪镇洪市镇界牌镇集兵镇渣江镇演陂镇大安乡石市乡长安乡关市乡角山乡库宗乡岘山乡栏垄乡岣嵝乡溪江乡樟木乡。县政府驻西渡镇。[2]

2000年,衡阳县辖14个镇、11个乡。

2001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将衡阳县的呆鹰岭镇划归衡阳市蒸湘区管辖[2]

2004年,衡阳县辖13个镇、13个乡:西渡镇、集兵镇、杉桥镇、井头镇、演陂镇、金兰镇、洪市镇、曲兰镇、金溪镇、界牌镇、渣江镇、三湖镇、台源镇、樟木乡、岣嵝乡、岘山乡、关市乡、栏栊乡、库宗乡、大安乡、溪江乡、石市乡、长安乡、板市乡、樟树乡、潮江乡。

2015年12月,根据衡阳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潮江乡并入集兵镇,调整后下辖8乡17镇。

总面积2558.61平方千米,总人口123.51万人。县人民政府驻地不变(西渡镇)。[4]

自然环境

地形

衡阳县地处五岭上升和洞庭湖下陷的过渡地带,即“衡阳盆地”北沿。在盆地中心部位沉积着第三系红岩层,厚约3000米。东、北、西三面一系列穹窿带均以中南部红色盆地为轴心,吴环绕排列,构造体态各异。

境内有湘江及其支流蒸水等。湘江,长江中游南岸重要支流,又称湘水。主源海洋河,源出广西临桂县海洋坪的龙门界,于全州附近,汇灌江和罗江,北流入湖南省,经17县市,在湘阴濠河口分为东西两支,至芦林潭又汇合注入洞庭湖。干流全长856千米,流域面积9.46万平方千米,沿途接纳大小支流1300多条,主要支流有潇水、舂陵水、耒水、洣水、蒸水、涟水等。

资源

截至目前,衡阳县探明的矿产种类有40种,占全国171种矿种数的23.39%,占全省141种矿种数的28.37%,占衡阳市66种矿种数的60.6%,探明储量的矿种9种,占全国探明储量159种的5.66%,占全省探明101种矿种数的8.91%,占衡阳市已探明51种矿种数的17.65%。被列入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产有6种,矿产储量居全省前10位的有3种。其中大型矿床3处、中型矿床6处、小型矿床24处。衡阳县主要矿产有高岭土、钠长石、钾长石、煤、铁、钒、铅、锌、锰、金、绿柱石(铍)、重晶石、矿泉水、花岗岩、水泥用灰岩等,其中高岭土、钠长石、钾长石、铁、钒、矿泉水、饰面花岗岩及水泥用灰岩为优势矿产资源。[5]

经济

2017年初步测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4.93亿元。人均GDP达33,115元。GDP总量在全市占为11.3%。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7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9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支出49.06亿元。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4.88亿元。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37.2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3.53亿元,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完成零售额9.16亿元。进出口贸易总额9964.32万美元。其中,出口7667.98万美元;进口2296.34万美元;贸易顺差为5371.64万美元。审批外资项目20个,增加10个;实现利用外资13000万美元。引进内资项目21个个;实现利用内资29.0亿元。邮电业务总量4.39亿元。接待游客443.22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9.33亿元。

201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8.06亿元。人均GDP达32827元。GDP总量在全市占为11.4%。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8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9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支出55.09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3.76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121.3亿元,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4.04亿元,进出口贸易总额9807万美元。出口8316万美元;进口1491万美元。贸易顺差为6825万美元。全年实现利用外资15540万美元。全年引进内资项目20个;实现利用内资34.43亿元。全年接待游客728.76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82.25亿元。

教育

截至2018年底,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61个,文化馆1个,非遗展示中心1个,公共图书馆1个,纪念馆2个,夏明翰事迹陈列馆1个。乡镇文化站26个,艺术表演团体1个,示范性乡镇综合文化站,6个绿色上网场所44个,农家书屋491个。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有线电视用户11.35万户。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92%,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96%。

普通小学260所(另有教学点79个),普通初中73所,普通高中7所。全年义务教育阶段建合格学校22所。

人口

2018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124.5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1258人,人口出生率为9.0‰,下降4个千分点;死亡人口4580人,死亡率为3.7‰,下降4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33‰,下降0.91个千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9.79(以女性为100)。

年末常住总人口104.88万人,减少2.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5.28万人,乡村人口59.60万人,城镇化率43.2%,下降0.3个百分点。

参考文献

  1. 衡阳县统计局-衡阳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www.hyx.gov.cn. [2019-09-10]. [永久失效链接]
  2. 2.0 2.1 2.2 历史沿革. 衡阳县人民政府. [2019-09-10]. [永久失效链接]
  3. 国家统计局.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北京: 国家统计局. 2023. 
  4. 衡阳县行政区划. 衡阳县人民政府. [2019-09-11]. [永久失效链接]
  5. 衡阳县人民政府-自然地理. www.hyx.gov.cn. [2019-09-11]. [永久失效链接]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