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白塔寺大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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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 | |
地点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 |
地点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 |
芦山白塔寺大殿,原位于四川省芦山县北十里任家坝仁加乡小学内,元朝建筑,明朝有修缮,尚存题记“敦武校尉同知雅州....”;“进义副尉....达鲁花赤扎马丁”;“宣德伍年岁次庚戌贰月仲春壬申朔拾三日甲申....”,敦武校尉、进义副尉、达鲁花赤均是元朝的官职,1990年代寺庙被拆除,残余构件被迁建到佛图山。2007年6月1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1]。
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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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白塔寺大雄宝殿元朝题记敦武校尉同知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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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白塔寺大雄宝殿元朝题记进义副尉....达鲁花赤扎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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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白塔寺大雄宝殿明朝题记宣德伍年岁次庚戌贰月仲春壬申朔拾三日甲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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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白塔寺大雄宝殿内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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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白塔寺大雄宝殿结构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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