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荣臻故居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郎家村。原名石院子屋基,是清代的三重堂建筑,面积900多平方米。聂荣臻元帅出生于此。1996年6月19日公布为四川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属重庆市[1]。2000年9月7日列为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2]。2013年3月5日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
石院子屋基坐西向东,始建于清代中叶,系土木结构建筑。1923年秋,石院子原址遭焚烧,仅存西北角两间偏房。由于历史变迁,损坏较大,江津县决定修复。工程于1988年7月1日动工,当年12月底竣工。修复后的旧居保持了原有风貌。主体工程建筑约600平方米。院墙、绿化地约200余平方米。还修建了专线公路1.5公里。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川府发〔1996〕104号,1996年9月16日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渝府发[2000]83号,2000年9月7日
-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13〕13号,2013年3月5日
- ↑ 吴涛,《巴渝文物古迹》,重庆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第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