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历(英语:Curriculum Vitae,简称CV),是对个人教育、工作经历的书面介绍,是求职者通向面试阶段的重要一环。
中文语境中,使用履历作为记载个人所经历及所任职的文件,又可称为履历表。这种称呼方式是近代才开始使用的衍生用法,中国古代对这个词汇具有不完全相同于今日的相似意义。
形式
其基本内容通常必须具备:
- 个人资料:可能涵盖照片、姓名、国籍、电话号码、电子邮件信箱等等
- 学历:求学课程、参与重要考试、或是学位证明等等
- 经历:专业工作的纪录、实习训练、教学或任职例如助理教授等辅佐性身份,也可能包含专业以外的活动参与,例如某协会的会员、延伸的课程学习(又称研习),文章的发表或著述、或是甚至类似撰写百科全书等等的经验,都可记载。
以下部分宜附加于后:
- 语言能力:须注明使用状况或等级(例如欧洲语言采用的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最好能附上语言检定证明。
- 其他无检定证明的能力专长:例如驾照、程式设计、平面设计等等。
- 其他出版著述或显著的成就或个人实现。
- 家庭状况、个人兴趣及休闲。
履历书写建议与禁忌
针对履历书写,可以注意以下方面:[1]
- 修改简历,使之适合所申请的工作
- 简历不要过长,尽量不要超过2页
- 如实介绍自己的优点
- 将简历制作得有吸引力并一目了然:适当使用大写字母、粗体、间距、和下划线(英文)
- 选择合适的字体,至少使用10磅的字号
另外,有些特定内容不适合写入履历:
- 超过两页A4长度或于单张纸上双面印刷。
- 写下年龄、生日、性别、信仰、婚姻状态等隐私(视国别而定)。
- 记载负面纪录,依法律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 未加封面或是在履历上签名。不同于一般书信,书写者不可在履历表之后签名,亦不可签署日期。
- 错误的折叠或放入大小不适当的信封。
- 在工作经验或学历部分造假以获取工作或其他价值。
参考资料
- ↑ 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九版). : WT147. ISBN 978710015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