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是西汉时期鲁国人毛亨、毛苌学派的《诗经》。为当时的乐官所采集而成,各篇作者大都已不可考。汉代《诗经》学分为四家,为《齐诗》、《鲁诗》、《韩诗》、《毛诗》四家。后仅《毛诗》独传于世,今本十三经中之《诗经》即为《毛诗》。
诗经的版本
毛诗是《诗经》的版本之一,也是目前唯一流传下来的版本。今本十三经中的《诗经》即是毛诗。《诗经》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收录诗歌年代从西周初年至春秋中期(前一一二二年至前五七零年),跨五百多年。其篇目固定于春秋时期,因传承流派的不同,有多个版本存在。《诗经》在成为儒家的经典之前,在先秦古书中称之为《诗》或《诗三百》,据传孔子曾删定三千篇成三百篇,总以《诗》名(《史记·孔子世家》),然而后世研究表明在孔子以前《诗》即有固定的篇目、和当下所传三百一十一篇仅略有出入。秦始皇焚书坑儒,民间古籍遭劫,《诗三百》也在其内。至汉朝文化复兴,鼓励民间献古籍、藏书,有鲁、齐、韩、毛四家传《诗》者,鲁诗为鲁人申培所传,齐诗为齐人辕固所传,韩诗为燕人韩婴所传,皆今文经(当时的“今文”指汉隶);毛诗为鲁人毛亨所传,为古文经(当时的“古文”指大篆,也泛指秦“书同文”以前六国各自的字体)。汉朝将鲁、齐、韩三家《诗》列于官学,奉为儒家经典之一,设“五经博士”负责讲习,多以《鲁诗》、《韩诗》等称呼加以区分。[1]魏晋以后,鲁、齐、韩三家《诗》先后亡佚(《鲁诗》亡于西晋,《齐诗》亡于曹魏,《韩诗》亡于宋),只有《毛诗》流传下来。到了宋、元之后,《诗经》这一名称才确定下来,沿用至今。今《十三经注疏》中的《诗经》,由西汉毛亨作传,东汉郑玄作笺和唐孔颖达作疏;至南宋,朱熹作《诗集传》;清朝学者陈奂撰《毛诗传疏》、胡承珙撰《毛诗后笺》、马瑞辰撰《毛诗传笺通释》,这些都是研究诗经的重要参考书。分风(160篇)、雅(105篇)、颂(40篇)三部分三百零五篇,另有六篇有名无辞(南陔、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共三百一十一篇。
《毛诗序》提到:“《诗》有六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2]所谓《诗》之六义,风、雅、颂指诗的内容、体裁;赋、比、兴则指诗之作法。
诗经的内容
风
为民间歌谣,依地域分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魏风、唐风、秦风、陈风、桧风、曹风、豳风十五国风,就是十五个地区的土风歌谣。其时代,少部分是西周末年的诗,大部分是东周时的诗。
雅
西周中期或晚期宫廷乐歌,作者为士大夫阶层。 “雅”有正的意思,当时人们把王朝直接统冶地区的音乐视为正声。 分为:
颂
宗庙祭祀的乐歌。“颂”字,即“容”字,指“舞容”(舞态、舞形)。 有三部分,分为:
- 周颂
- 鲁颂
- 商颂
诗的做法
《诗经》中“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在艺术上对后代文学影响甚大。
赋
赋:“赋者,敷陈其事物而直言之也”,也就是陈述铺叙的意思,从本质上讲就是直接描绘,直接抒情,直接铺叙
比
比:“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带比喻性质的一种手法
兴
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引用其它自然现象引起所要咏叹的情感,有进甚至能起到比的作用。如:《关雎》用‘雎鸟’的鸣叫起兴,引出诗人即景生情的联想
毛诗注疏
- 《毛诗注疏》--西汉毛公(毛诗故训传)、东汉郑玄(毛诗笺)注《毛诗传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七十卷。五经正义、十三经注疏之一。
- 《毛诗》研究著作,简称《孔疏》,凡40卷。唐贞观十六年(642年)孔颖达等奉唐太宗诏命所作《五经正义》之一,为当时由政府颁布的官书。
- 孔颖达,字仲达,冀州衡水(今属河北)人。历任国子博士、司业、祭酒等职。其时撰《五经正义》,孔颖达以年辈在先,名位独重,受命主持其事,诸儒分治一经,《毛诗正义》出自王德韶、齐威等人之手,而孔颖达总其成。《毛诗正义》是对于《毛传》及《郑笺》的疏解,“传”“笺”被称为“注”,“正义”被称为“疏”,合称《毛诗注疏》。《四库全书总目》说:“其书以刘焯《毛诗义疏》、刘炫《毛诗述义》为稿本,故能融贯群言,包罗古义,终唐之世,人无异词。”说明此书内容取材之广和在唐朝影响之大。其中包括了汉魏时期学者对《诗经》的各种解释,汇集了两晋南北朝学者研究《诗经》的成果,有的地方并能提出一些新的看法,如对于《史记·孔子世家》所载孔子删《诗》之说表示怀疑等,但其书遵循“疏不破注”的原则,未能越出《毛传》、《郑笺》的范围,对二者的分歧也不敢加以判断,因而不可避免地承袭了《毛传》、《郑笺》的某些错误;在疏解方面此书颇多烦言赘语,这是唐人义疏的共同缺点。
- 《毛诗正义》通行的有《十三经注疏》本,以阮元所刻为佳,书后附阮元的《毛诗校勘记》。
- 《诗集传》二十卷—南宋朱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