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销烟池,是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太平镇口的两个水池。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钦差大臣林则徐将收缴鸦片、烟膏、烟具等,在东莞虎门集中公开销毁,史称虎门销烟。林则徐销烟池于1957年重建。1982年2月23日,林则徐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入选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注2:南越国木构水闸遗址于2006年归入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秦代造船遗址、南越国宫署遗址及南越文王墓。 注3:黄埔军校燕塘分校旧址于2019年归入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黄埔军校旧址。 注4: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由汕头市和福建省龙岩市共享 参见: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