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校(grammar school)的意义在各地区有所不同(见下文),分别提供中等教育或初等教育(较少)。文法学校的起源可追溯到中世纪欧洲,强调大学的预备科目,例如拉丁语和古希腊语。
起源
中世纪文法学校起初的宗旨是向年轻人传授拉丁文文法。后来课程大为放宽,包括希腊语、希伯来语、英语和欧洲语言,以及自然科学、数学、历史、地理等其他科目。
澳洲
加拿大
中国香港
参见:文理分科 § 香港
在香港,文法学校是传统中学,主要提供大学预备课程而非职业训练(工业中学、职业先修中学等)。
英国
在英国,文法学校是传统中学,主要提供大学预备课程而非职业训练(综合中学、职业先修中学等)。
美国
在美国,文法学校是小学的同义词,[1]尽管这种用法越来越衰微.
参考资料
- ↑ See definitions of grammar school in most dictiona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