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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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概史》中的廉隅照片

廉隅(1886年—?)[1],别号励清江苏省常州府无锡县[2]。日伪“维新政府”、汪伪政权的重要人物。

生平

廉隅早年在日本留学,获京都帝国大学法学士。归国后他在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获游学毕业进士。民国成立后,曾任北京政府外交部主事。[3]

以后,1913年(民国元年)1月,他任浙江省高等审判厅厅长,11月辞任。[4]1914年(民国3年)3月,他任直隶省高等审判厅厅长,任职至1920年(民国9年)9月。[5]不久他署理河南省高等审判厅厅长,翌月初辞任。[6]后来他在天津市当律师。[3]

日伪“维新政府”成立后的1938年(民国27年)4月,廉隅任“外交部”“次长”,6月辞任。翌年2月,伪“维新政府”“外交部长”陈箓国民政府特务暗杀,廉隅于4月到8月“署理”“部长”;其后改“署理”“实业部长”。[7]

1940年(民国29年)3月,“维新政府”同汪精卫伪政权合流,他任“立法委员”。[3]同年末,廉隅任驻伪满州国“大使”。1943年(民国32年)2月他被召回(他的后任为陈济成),改任所谓“驻部大使”在南京办事。1945年(民国34年)5月,他任汪伪政权最后的所谓“驻日大使”。[8]

日本投降汪伪政权崩溃后,廉隅生平事迹不明。后被明令通缉[9]

注释

  1. 东京朝日新闻》1939年2月25日、2面。
  2. 刘寿林等编《民国职官年表》1424页。
  3. 3.0 3.1 3.2 朝日新闻》(东京)1941年1月20日、1面。
  4. 刘 编276页。
  5. 同上190-193页。
  6. 同上233页。
  7. 同上1026、1028页。
  8. 郭卿友主编《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志 下》1919页。
  9. “明令通缉江苏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呈称之汉奸廉隅并查封财产,附通缉书及通缉汉奸案件人犯表”总统府公报183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