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炳麟(宣统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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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炳麟
中华民国 安徽省省长
籍贯安徽省定远县
字号字毓甫
出身
  • 宣统三年进士出身
著作

何炳麟(1877年—?年),字毓甫[1]安徽省定远县人。北洋大学堂毕业,进士。

其子何鼎基曾为天津中学会考第一名[2]

生平[3]

  • 宣统三年(1911年) 北洋大学堂法科法律学门甲班毕业[1]
  • 宣统三年(1911年)八月甲子引见,赏给进士出身,并授职翰林院检讨[4]
  • 民国元年8月16日,任司法部佥事[5]
  • 民国元年8月17日,派司法部刑事司第三科办事[6]
  • 民国元年11月15日,任司法部编纂[7]
  • 民国2年4月12日,司法部派前往英国修习实务员[8]
  • 民国3年7月6日,任司法部主事[9]
  • 民国5年3月10日,授镇安上将军行署中大夫[10]
  • 民国6年1月12日,充交通部车务处计核课主任员[11]
  • 民国8年2月26日,交院存记国务院简任职[12]
  • 民国10年12月18日,任巢湖关监督[13]
  • 民国10年12月27日,兼安徽交涉员[14]
  • 民国11年8月12日,免芜湖关监督[15]
  • 民国12年3月3日,任安徽财政厅厅长[16]
  • 民国12年6月29日,调任安徽芜湖关监督[17]
  • 民国12年7月6日,兼外交部特派安徽交涉员[18]
  • 民国12年7月26日,任用简任职[19]
  • 民国13年12月16日,免芜湖关监督[20]
  • 民国13年12月16日,免兼外交部特派安徽交涉员[20]
  • 民国15年(1926年)12月至民国16年(1927年)任安徽省省长。
  • 曾任湖北、奉天督军署秘书,津浦铁路事务所所长。
  • 天津大陆银行办事处主任[21]

注释

  1. 1.0 1.1 何炳麟,毓甫,安徽定远,《国立北洋大学三十七年班毕业纪念刊》,朱有𤩽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6月第1版.第989页
  2. “津会考中学第一名何鼎基访问记”,《益世报》,民国25年7月21日
  3. 樊荫南编,《当代中国四千名人录》,波文书局,第64页
  4. 宣统三年八月三十日内阁抄奉上谕:本日引见北洋大学毕业生。考列最优等之胡振禔、李成章均著赏给进士出身,并授职翰林院编修;何炳麟著赏给进士出身,并授职翰林院检讨;考列优等之张务滋、苏企由均著赏给进士出身,改为翰林院庶吉士;考列中等之张寿祺著赏给进士出身,以主事分部尽先补用;考列下等之吴大业、钱俊均著赏给同进士出身,以知县分省补用。其同日引见山西西学专斋毕业生,考列最优等之杨仁显、考列优等之刘世勋、郭显廙、潘连茹、王迎祉、杨朝相、王缙云,考列中等之王荩臣、温承让、张宴林、炳国佐、许喜、柴谨膺、郭希汾、张箎、胡德豪均著赏给进士出身钦此 监国摄政王钤章;奕劻假,那桐、徐世昌署名
  5. 《政府公报》第109号
  6. 《政府公报》第114号
  7. 《政府公报》第199号
  8. 《政府公报》第335号
  9. 《政府公报》第790号
  10. 《政府公报》第65号
  11. 《政府公报》第368号
  12. 《政府公报》第1101号
  13. 《政府公报》第2090号
  14. 《政府公报》第2097号
  15. 《政府公报》第2315号
  16. 《政府公报》第2506号
  17. 《政府公报》第2622号
  18. 《政府公报》第2628号
  19. 《政府公报》第2648号
  20. 20.0 20.1 《政府公报》第3137号
  21.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全国银行年监》,第6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