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物质限用指令(英语: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 2002/95/EC,缩写RoHS)是欧洲联盟在2003年2月所通过的一项环保指令(但并非法律),定于2006年7月1日起生效,主要针对产品成分及在制造上的工程制程标准
规范对象
RoHS的规范对象为工作电压小于1000V AC或1500V DC的设备,分别为:
- 大型家用电器
- 小型家用电器
- 资讯技术及电信通讯设备
- 消费性耐久设备
- 照明设备
- 电机与电子工具
- 玩具、休闲与运动设备
- 医疗机器
- 监视、控制设备
- 自动贩卖机
这几类产品在制造时限制此六项物质的用量:
- 铅(Pb)(0.1%)
- 汞(Hg)(0.1%)
- 镉(Cd)最大允许含量为0.01% (100ppm)。
- 六价铬(CrVI)(0.1%)
- 聚溴联苯(PBB)(0.1%)
- 聚溴二苯醚(PBDE),最大允许含量为0.1%(1000ppm)。
其中后两者通常用为阻燃剂之用。传统的生产过程中,铅用于粘接芯片和板的小型焊接球(含铅焊锡)。现在的无铅技术不再需要用铅,被锡、银和铜的合金取代。
在2015/03/31,欧盟发布指令要求新增4项邻苯二甲酸酯(塑化剂)的限制用量: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EHP) (0.1%)
- 邻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 (BBP) (0.1%)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0.1%)
-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 (0.1%)
这项指令将在2019/07/22执行,而医疗设备与监控仪器(包含工业用监控仪器)则于2021/07/22执行[1]。
参见
- 废电子电机设备指令(WEEE)
- 能源使用产品生态化设计指令(EuP)
-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Minamata Convention on Mercury)
- 绿色化学
- 欧盟执委会